豹子头蒋蓝总第258期望帝春心托杜鹃
北宋治平年间,某天易学大师邵雍与客人散步到洛阳的天津桥上,突闻杜鹃声在天空飘坠,邵雍立刻面现惨然之色。客问其故,邵雍曰:“洛阳旧无杜鹃,今始有之,不二年,上用南士为相,多引南人,专务变更,天下自此多事矣”。客人感到十分奇怪,邵雍说:“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今南方地气至矣,禽鸟飞类,得气之先者也。《春秋》书‘六鷁退飞’、‘鸲鹆来巢’,气使之也。自此南方草木皆可移,瘴虐之病,北人皆苦之矣。”这就是邵雍利用“梅花占”预言王安石变法的著名案例。也许有附会的成分,但杜鹃与季候的密切关系,显然引起了大师的注意。 作为动物的杜鹃 杜鹃有个奇怪的名字叫谢豹,这是古代吴地对子规鸟的别称。但这到底蕴涵着什么玄机?《太平广记》转引《酉阳杂俎》里的记载,作了这样的解释:说是虢州有种虫名叫谢豹,常住在深深的土中。司马裴沈的儿子曾挖洞得到了它,小得像蛤蟆,而且像球一样圆。见了人,就用两只前爪交叉盖着脑袋,像害羞的样子。它能像鼢鼠那样在地中打洞,不一会儿就能掘好几尺深。有时爬到地面上,如果听到杜鹃鸟的叫声,就会脑袋裂开死去,人们因此给杜鹃鸟命名为谢豹。这显然是一个充满了诗意和危险的命名,使杜鹃叫春的威力,得到了“狮子吼”一般的放大。有意思的是,连杜鹃花有时也被称作谢豹了。因此,在鸟与花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魂魄一体、花鸟为相的变异呢?当然了,这只是我的臆想。 作为植物的杜鹃 在中国的南方,常见的杜鹃有两种,大杜鹃是“布谷—布谷”的发言者,而四声杜鹃则是以“割谷割谷—割谷割谷”的叫嚷来显示话语权力的。体型类似鸽子,体羽以灰色为主,腹羽白色,上面布满黑褐色的横纹。大杜鹃翅膀长而尖,飞行迅捷。这种体色和体型使它们很像小型鹰类。杜鹃的足趾两趾朝前,两趾朝后,适应于在树林里栖息和攀缘,所以也可称之为攀禽。 人与飞禽走兽的亲缘关系,在农业文明时期一直是体现经验的主语,动物的一招一式引导着人们的思想走向,希望从中探知形而上的秘密。现在从郭店竹简及马王堆帛书《五行》中,都可以看到引用《曹风·鸤鸠》“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人,其仪一兮。”的诗句。鸤鸠,即杜鹃,又称桑鸠、布谷、杜宇,性情以“独”著称。杜鹃的后代由麻雀、灰喜鹊等寄主孵化出来并喂养长大,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本性!或曰“鸤鸠有均一之德,饲其子旦从上而下,暮从上而下,平均如一”。(陆玑:《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卷下)显然,“均一”与“专一”有重大区别,甚至是根本对立的。因此,杜鹃的“独”,既有顽固的本性,也昭示了另一种决绝的“狠毒”之力。 作为动物的杜鹃鸟 望帝称王于蜀,相思于大臣鳖灵的妻子,鳖灵奋力治水,望帝以其功高,禅位于鳖灵。在这之后,望帝修道,处西山而隐,化为杜鹃鸟,至春则啼,滴血则为杜鹃花。这声声啼叫是杜宇对那个媚惑面具的呼唤。这个故事蕴含了人类率真淳朴的情感欲望之外,还存在着森严的人伦道德,连帝王也无法突破。爱情只能化作悲剧中的一只鸟,在泪水编制的两季里飞来飞去。于是,美女缺席于相思,呼唤只好以血的形式归于歌与诗。红颜没有化为白骨,红颜以恒定的娇艳使得古井乱波。看来,所谓的修道,也是可以专修相思一途的。这种怨鸟所展示的相思之毒,在汉诗里风雨飘摇,谱写了凄美的发声史。由此,蜀人的祖先,从“教民养蚕”的蚕丛到“教民捕鱼”的鱼凫,到“教民务农”的杜宇,都和农业生产有关。农业发达,妇女地位较高,男女之事也就颇多,于是“蜀王好色”,蜀王杜宇背上好色的声誉就不奇怪了。 望帝化杜鹃 而《说乳》辑录的《太平寰宇记》里,泄露了所谓望帝“禅让”事件的真相:杜宇因为鳖灵威逼而逃亡,想要复位而不能成功,这才化身为杜鹃鸟。这段话向人们暗示鳖灵乃是篡位者和诬陷。据《华阳国志·蜀志》指出,杜宇的妻子名叫梁利。一则传说指出,杜宇死后,梁利因誓死不从鳖灵而遭幽囚,最后化为杜鹃鸟,与杜宇一起双双飞走。 而李商隐利用这个典故,把自己和女道士宋华阳的情意,悄然藏匿在杜鹃的叫嚷里,莫非他渴望自己成为不幸的望帝?或者说,他的绝望处境,与望帝类似? 作为植物的杜鹃花 杜鹃作为爱欲的使者,更露骨地出现在宙斯的欲望史当中。赫拉的孪生兄弟宙斯在驱逐了父亲克洛诺斯以后,到达克里特的诺塞斯山(一说是阿尔戈利斯的索那克斯山,现称杜鹃山。只是,这个杜鹃山与样板戏的《杜鹃山》可以产生某种暧昧的附会。)找到了她,并向她求爱。宙斯隐身为一只羽毛披乱的杜鹃鸟,赫拉这才可怜他,温柔疼护地把他放在怀里取暖。宙斯立刻现出原形并占有了她。她在羞惭无奈下便嫁给了他。由于杜鹃具有这一层欲火面具,在行使“雀巢鹃占”的过程中,它被用以喻奸夫,但其后cuckold(指有不贞妻子的男人)显然是由cuckoo化出,却用作奸妇的原配的代名词。杜鹃的鸣声即为cuckoo,不啻骂人为“乌龟”,这种借喻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已经频频出现。 杜鹃鸟儿 杜鹃具有的复杂鸟性,足可以成为阴暗、凶险、欲望炽烈的人性的飞行具象,它在时间的高处打开翅膀后,受到多方面的仰视,是毫不奇怪的。但奇怪的是,杜鹃在西语里除了在希腊神话中物尽其用以外,长时间来一直是隐蔽的,尽管亚里士多德在《动物志》中就对杜鹃的寄巢习性作过描述,但这并没有引起后人重视。亚氏说,相传杜鹃为一种鹰所变,产卵而不筑巢,把卵产在别的较小的鸟的巢中,把巢中原有的卵吃掉,让那鸟为其孵卵,并为之哺育长大。还说,杜鹃喜欢把卵下到苇莺的巢中。苇莺我见过,比麻雀还小,常筑巢于树梢或苇梢,以便让巢在风中荡来荡去。真想象不出,喜鹊般大小的杜鹃如何把自己的卵产到这样小巧的巢内的。《动物志》中有一段读来颇令人解气的文字:“杜鹃在群鸟中是以卑怯著名的,小鸟们聚起来啄它时,它就逃去。”杜鹃之所以逃去,自然是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跟不义有关。 杜鹃花儿 但人们把这一记述当作亚氏的想当然。直到19世纪初,英国发明种牛痘法的天才琴纳证实了杜鹃的这一特性。琴纳是在故乡高洛士打州的乡村里,偶然对杜鹃的生活状况发生兴趣,一直到年发表震动学术界的《关于杜鹃的报告》。他发现,杜鹃把自己的卵偷偷地生在雀类的巢穴里,甚至可以适应各种不同的雀类,而使它的卵色变化。到小杜鹃由它义母孵成之后,它又天生了一对特别有力的翅膀,孵化后一二天,眼睛还没有睁开,它就会把雀雏背在自己翼上,把它的义姊妹们摔死在巢外!当义母回来看见巢中只剩下唯一的幼雏,还会把这个凶手当宠儿来疼爱,更加精心地哺育小杜鹃。这种颠覆生命的能力是如此强悍,对于此种特殊残忍性格的揭发,在当时英国学术界引起了各种嗤笑。因为英国人特别留意这种聒噪的鸟儿,“每个人都要留心倾听杜鹃的第一声啼鸣”,它作为春天的信使一直在英国人心目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杜鹃鸟儿 诗人华兹华斯却并不因为杜鹃不佳的名声而厌恶它,他发自心底喜欢这种鸟儿。名作《致杜鹃》就写到—— 这快活的鸟呀! 你初来乍到, 听到你唱我就高兴。 杜鹃呐!我该把你叫做鸟 或只叫飘荡的歌声 …… 为了寻找你,我常游荡在 树林中或者草原上; 而你呀却是希望、却是爱—— 看不见,但被人渴望。 现在我又把你的歌细听; 又仰卧在这平原上 听着你在唱,直到我的心 回到黄金般的时光。 杜鹃花儿 很显然,杜鹃俨然已经成为诗人心目中集爱与美为一身的精灵,并逐步脱离了事物的本相,这也体现了诗人“扭曲”事物面貌的职业化技能。我想,面对春之骄子的激烈叫喊,人们难免会启动各自的心事。 在西语赋予杜鹃“不信任”的文化含义以外,杜鹃不以为意,继续从事其颠覆本性。根据生物学家调查,杜鹃所产的卵跟母鸟体重相比,小得不相称,这正好适于在小型鸟类的巢内鱼目混珠。杜鹃不像一般的鸟那样在清晨产卵,而是在下午,趁巢主外出觅食的时候,雌杜鹃能在15秒内用自己的蛋换走其它鸟儿的蛋,或者用嘴把蛋叼进巢穴,这就进一步展示了杜鹃的危险智慧。因为它还可能具备偷走人们首饰的繁复技术。不仅如此,人文视野里的杜鹃简直就是盗魂的高手。 杜鹃鸟 杜鹃在空中陡转身体,把它背光的一面向语言展开时,那些被它们干燥而执着的叫声所触及的秘密,也开始为之苏醒。每年秋天,亚欧两洲高纬度地区的杜鹃,都要南迁到非洲或澳洲越冬,旅途长达千里。每到这时,小杜鹃便断然脱离义亲,独身长途跋涉,飘洋过海,到它生身父母越冬的地方去。因此我们似乎可以推测,那只杜鹃与易学大师邵雍在洛阳桥头上空的偶然相遇,就像他被神谶命中一般,未来被叫声提前铺开,在空中写出字,但说出即失,说出皆错,看来天命真是不可泄露啊。 杜鹃花 据说,四川是杜鹃最多和杜鹃传说的发源地,只是到21世纪的如今,则是难以耳闻了。我偶尔在成都平原外沿的山林边缘,在那些“农家乐”的周围,听到过杜鹃叫春的刺激声。叫得那般激烈,简直比杜鹃还要杜鹃,像是苦闷者的口技功夫。记得《本草纲目》里说过:“杜鹃初鸣,先闻者主离别。学其声令人吐血。”但在没有忌讳的年代,人们以鸟语尽兴打开情与色,不一定是叫人归去,怕是在自己收割爱情吧。还是听听杜甫怎么说的吧:“西川有杜鹃,东川无杜鹃。涪万无杜鹃,云安有杜鹃。我昔游锦城,结庐锦水边……君看禽鸟情,犹解事杜鹃。今忽暮春至,值我病经年。身病不能拜,泪下如迸泉。”诗人就是诗人,他与思念的精魂猝然相遇,他只用泪水来抒写自己的感动,并不说出秘密的一个字。 豹子头推荐:这里书写的是百年春熙路的历史,里面有你不知道的故事,有闲的时候就读一读吧。 作者:蒋蓝 出版:四川文艺出版社 豹子头福利:喜欢作家签名本并加盖私章的朋友,请添加豹子头个人服用甘露聚糖肽后会不会出现副作用哪里能治好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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