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丨李春风女人如鹃
医院订阅哦!短篇小说女人如鹃李春风谨以此篇献给我固执的朋友——题记●●●周如鹃是一名地道的江苏女子,令她不解的是她被作为程序员的父亲活生生地逼进了那只有百分之一女生的工科,四年的工科生活并没有让他爱上计算机,反而更令其生厌。没办法的事,尽管作为工科女实在是抢手的品种,稀有得很。比如说,她不仅成了班花,她还看到班上五十四位男同学尽为了夺取她争风吃醋,勾心斗角,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不惜动用各种力量,但她早已心有所属,她的心有所属被全班男同学当成了孤傲,这孤傲让他高大,有品位,有立场。直到二零一三年她从浙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毕业,她才知道她的心有所属一文不值,那时候她一心想做一名教师,为人师表,并以此来彻底地摆脱家族式的计算机血统,她曾与在另外一所学校上学的男朋友一起相约要去甘肃支教,没想到男朋友临时变卦,毕业以后便娶了一位富家小姐,成了大公司老板的乘龙快婿。周如鹃跟男朋友分手的原因,用男朋友的话说就是:世界再大,我也不会和你一样任性,说去看看就去看看。男朋友说出这话时,周如鹃不止觉得她的心有所属一文不值,甚至连她的孤傲也是有辱斯文。她没有流泪,狠狠地甩出了一巴掌。后来周如鹃一个人去了甘肃文县支教,有半年的时间她的父母并不知道这件事,只当去某个地方去见习,过段时间会回来。哪知道半年后周如鹃给家人打了个电话,在电话里说明了自己已将工作签在甘肃文县一所乡村小学。父亲气得半死。周如鹃战战兢兢地打了这个电话后,自己如释重负,安心地在文县乡村小学教书。她准备将她的青春以及后半生一起安置在这里。小学里有一名教师名叫王栋,和周如鹃同一年毕业,二人的恋爱起源于那一次组织春游,那一天周如鹃真的被这个特别有爱心的小伙子打动了。本来按照校长的意思,学校是万万不能组织春游的,为学生人身安全着想,加之文县高楼乡一带山里多毒蛇猛兽。但是热血沸腾的青年们按耐不住,学生们也按耐不住。王栋说,以自己的工作担保,会让所有的学生毫发无损。这句话出来,校长便答应了。哪知道,原先沿着小路进入山林时,一条长队前后都有老师,井然有序,进山两个小时,孩子们已经四处游荡,组织不到一起。这对王栋来说有点始料未及。他尽量组织班干部把班上的同学归到一起。但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时逢四月,山里面漆树长出嫩芽,漆树是一种有毒性的树,甘肃南部一带比较常见,不过有些人把漆树长出的新芽掰回家,焯掉以后会做野菜吃。另一些人则只要碰到漆树枝或者闻到漆树的气味,就会全身发痒,产生过敏反应。当地有句民谚叫“比漆大,漆不怕,比漆小,漆不咬”,充分说明了如何界定发生过敏反应的人群——四月前生的人一碰到漆树就会发生过敏,四月后生的则不会。有两个个比较调皮的大男孩偷偷地爬到了树上,掰下来好多的漆树芽,用衣服衬着摊在草坪上,就那样生吃起来,仿佛是两头猛虎吃着一只野兔一样生吞活剥,旁边的几个小朋友看眼馋了,也凑上来一起吃,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有一个小朋友就口吐白沫,脸上泛起清块。待到有人将这事报告给王栋时,事态已经发展的相当恶化。医院抢救,所幸的是一条小命捡回来了,住院一周,算是有惊无险。关于那次春游的所有美好心情,对周如鹃来说,已经荡然无存。医院抢救的小孩正好是周如鹃班上的学生。小孩的家长在孩子出事的第二天就找到学校,找到周如鹃后他们破口大骂,师德败坏,缺乏教养啊,管理不善呀各种难听的话都说出来,自小从江南小镇长大的周如鹃从没有见过这般阵势,吓得缩成一团,浑身哆嗦。那小孩的父母还不放过,又找到校长,当着校长的面将周如鹃训斥一顿,校长安抚人家,各种道歉的话都说了,并说赔偿所有的医药费。但那家长就是不吃这一套,陪了钱还不行,一定要告到教育局去,把周如鹃解聘了才肯罢休。王栋后来才知道,那孩子是家里的独苗,难怪家人会这般的气愤恼怒。王栋最后跑到教育局去,把这事一个人承担下来,王栋在教育局写了保证书,去医院缴纳了医药费,并给孩子的家长多掏了两千块钱的安抚金。那两人才不闹腾了。按理说,这事王栋一人承担理所当然。然而事有内情。话说此次春游的主张是王栋在校长面前打了保证的,但其实并非王栋的初衷。春游之前周如鹃在王栋面前再三抱怨说如果不把孩子们带出去春游,无法完成给孩子们的一个承诺,这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是难以接受的。周如鹃从没有考虑过一旦发生意外的后果,只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狂热地挥洒在那一片教育的热土。王栋看在眼里,并不想周如鹃因为不能实现春游的梦想,而让她对这所学校的教育失去信心,这才主动的在校长面前打了保票。周如鹃因为王栋为自己做的这两件事情而深有触动,后来他们俩来往颇密。终于有一天,周如鹃给远在江苏的父亲打了个电话,乘着假期,和王栋二人一起去看望了二老。半年以后两人结婚。婚后三个月,他二人又离婚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作为王栋大学的好友,我是在他们夫妻离婚两个月后,赶到文县,在那所他从教的学校,见到了一脸苍茫的王栋,并且见到了他的前妻周如鹃。我还颇有些自我安慰的问过王栋,你们俩现在只是分居,还没有正式离婚对吗?王栋说,离婚手续已办,现在只是同事。如果说两个离婚的人,还能保持像同事一样的关系,多半也是奇迹,但恐怕这个世界真不会有这样的事。我问王栋,你有没有感到过后悔?你们还会不会在一起?王栋说:你有没有养过花,如果你养过,那大概就可以明白,有时候,无论你怎么精心去照顾一盆花,无论你如何小心翼翼,花都会死掉,这不是你的错。花死掉了,它不可能再在你这样的环境里再活过来,除非是换一种环境。大概婚姻也是如此吧!一个月后,又一个假期开始,新学期开始的第一天,王栋没有见到周如鹃,听说已经调离了这个单位。她的路一定还在远方。记得我去文县的那天晚上,我和王栋住在一起,与大学时期相比,他现在的习惯有些改变,除了养成了抽烟的坏习惯外,他也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开始学着养花。对于养花,他颇有心得,最后他把我带到他家后院,那满园的杜鹃花震撼了我。王栋我已经养了五年的杜鹃了,曾经养死了多少颗杜鹃我也不记得了。那死掉的无数颗杜鹃花曾经在我的梦里出现过,在我的梦里它们变成无数的精灵,泛着绿色的光芒,它们在我的花园上空飞翔游荡,但我终究要把它们一一忘却。一个人养鹃总要走好多弯路,因为每一种杜鹃都有着不同的环境差异。我不妨列举一些曾经死掉的几颗,啊!这要我多么恒久的记忆里才能达到呢?记得我养的的第一颗杜鹃是双季桃雪,这是一个比较普通的品种,拿回家我把它置于阳台上,夏季适当遮阴,想起了浇点水,太忙的时候也就把它忘记在阳台上,这不是养杜鹃应该有的习惯,它勉强活过了一个月,叶子干枯,死掉了。那一年我刚上班,工作繁忙,根本无暇顾及养花的事,直到时光匆匆已过三十,单身的我成为家里父母的忧心事,我这才把终身大事列上了人生这场戏的节目单。我开始注重我的生活细节,我要把我那工作狂的形象彻底的毁掉,重新打造一个优雅的有绅士风度的男子,那时候我开始养我人生中的第二盆杜鹃——绿色光辉,它开绿花,所有万千花红中别具风格的颜色,当我把那盆绿色光辉搬进家时,它已经结出花苞,那一年父母拖朋友为我四处说媒,每一个星期我都有不同的约会,直到有一天,我终于碰到了一见倾心的她,我们相约吃了饭我们相互留了电话号码,第二天我便踏上了出差培训的路。那一去我再没有给她打过电话,一来是培训太忙,不过也许这只是借口,我骗我自己而已,说到底可能我心里徘徊了,出差的那些天,不得不承认我曾犹豫过,那女孩的容貌、身材到底是不是我心里的呢?那女孩的举止言谈之间似乎有什么与我的性格之间天生就有矛盾。在那样的徘徊中,我再也没有跟那女孩联系。直到半个月后培训结束,我回到家中打开房门,发现在阳台上,那一盆绿色光辉已经静悄悄的死掉了,那么多花苞都死在腹中。这一盆绿色光辉死掉后不久,我去找之前卖给我花的花农,那花农死活不卖给我花,他说这是为我好,如今我太忙,这样的习惯,不太适合养杜鹃,我也是服了,我说你一个卖花的,我一个买花的,你只管卖给我花,养活养不活碍着你什么事了?花农说:我只怕毁了你!我说,别说的那么骇人听闻,一盆花,怎么可能毁了人?他还是没有犟过我,因为他的骇人听闻,我一口气买下了三盆杜鹃花,他摇摇头,无奈的接过我递过去的钱,那样子仿佛是他在面对一个无可救药的人。一盆玫红、一盆五宝、一盆百合鹃,回来后我把它们从营养钵换出来,换上了漂亮的陶盆,现在我就是要拿出我应有的耐心,非常细致地照料它们,天热时候一天一浇水,夏天太热,尽量避免阳光直射,几天后,玫红的花苞开花了,百合鹃叶子细密,有很小的花苞,这段时间我心情不错,新谈了一位女友,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让她看了我新养的这三盆杜鹃。她冷冷的说,养杜鹃真心不容易,你确定能将它们养活吗?我说,我确定,这么好的环境,你看它们,活的生机勃勃,花都开了。这世上的很多女人都追求现成的东西,房子啦,车子啦,我虽然没有住在城市里,但我有正式工作,我在农村的小洋楼是全村最漂亮的,那简直就是小别墅,我跟新谈的女友决定结婚了,在举行婚礼之前的那几天,有一次我们一起去买衣服,她看上了一件非常朴素的衣服,我说这衣服款式太陈旧了,婚礼当天如果穿,一定会让人笑话。我违背了她的意愿买了一件比较贵的衣服。那天,她在商场撒开了我的手,说:这么贵的衣服一辈子就穿一回,实在是可惜!最可惜的是自己身份卑贱,根本不配穿这身衣服。她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了商场,我的手中拿着的是那件仿佛有千斤重的旗袍。那一天我沮丧到了极点,推开房门时,那唯一的惊喜就是爆盆盛开的杜鹃,我心里默默的念叨:只有你理解我。谁也没有想到,花开完没几天,三盆杜鹃花的叶子刷拉拉往下掉,最后掉的一叶不剩,全部死掉啦!原来它们也不是真心理解我。对于它们的死亡,我实在是有些不解。我像警察质问一位犯罪嫌疑人一样,去问买给我花的花农,花农说,这事不怪我,怪只怪你给它们换的盆子太好了,有句话说:“烂盆栽好花”,瓷盆不透气,好看不实用,它终究是杜鹃,不是别的花,以后养花别给它那么漂亮的房子,它住不惯,照旧会死掉。花农送我一盆花,说做为补偿,我说没必要,照旧扔给他一张五十元。我抱着这盆花急匆匆地回家,心里想着,难道说我这辈子就养不活一盆杜鹃吗?我终于养活了一盆能够翻越冬天的杜鹃,它持续地开花,花期长的我都忘记了是几月份开始开的,它的娇艳真令我心醉。那时候我跟周如鹃恋爱,那时候我跟她步入婚姻的殿堂,那盆杜鹃是陪伴我俩的唯一存在。然而这花仿佛有灵性,周如鹃离开后,它也变得萎靡不振,最后花朵凋谢,整株花死掉了。与周如鹃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一天,她说,怪只怪自己,只能适应学校的生活,根本适应不了这里农村的生活。我突然想起她第一次来我家,我的父母邀她上炕,寒冬腊月的,她怎么也不上炕,呆立在屋子里冰冷的水泥板上。我俩结婚后不久,有一次我们去姐夫家看望坐月子的姐姐,周如鹃看到姐姐在炕上坐着,成天吃喝没有盐分的米粥,她问我,要这样持续多长时间,我说,要一个月到四十天,她表现出来的惊愕异乎寻常。我终究是养不活一盆杜鹃吗?我再次去请教花农王师傅,王师傅说,在我们这里,大棚鹃都要面临一个南花北养的问题,植料、光照、湿度满足了,还有一个大问题是水,杜鹃喜酸,北方水偏碱性,长期浇灌,必然衰败……现在,我不对婚姻抱有多么急切的幻想,我只愿养好花,也许这是最好的。 年10月14日初稿 小说专栏主笔李春风 ●●●往期:小说|李春风:车出隧道 小说丨李春风:捉蝎记 图片素材百度贴吧杜鹃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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